信息来源: 县人社局 发布时间:2022-05-05 16:02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为贯彻落实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鼓励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就业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临办发〔2009〕87号)文件,鼓励高校毕业生到我县企业工作,现就做好2021年度在我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就业高校毕业生生活补助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的范围对象
在我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就业并同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缴纳社保、档案转至临泉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保管的2017年以来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以下简称高校毕业生)。
二、申报提供的材料
各单位上报《临泉县2021年度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就业高校毕业生生活补助申报表》(见附件)的同时需提供以下材料:1.高校毕业生的毕业证复印件;2.企业与毕业生签订的《劳动合同书》;3.企业2021年度内为毕业生发放工资凭证。
三、财政补助政策
到企业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同时符合在企业依法为之办理各种社会保险和工资报酬不低于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工资标准两个条件的,可享受县财政专项资金生活补助,补助标准为:硕士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每人每月500元、300元、200元,补助期限最长为5年。
四、时间要求
各乡镇(街道)、县直各有关单位要通知所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抓紧做好统计申报工作,务必于2022年5月25日前以企业为单位统一将《临泉县2021年度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就业高校毕业生生活补助申报表》及相关材料报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临泉县市民中心东南角文化活动中心一楼就业服务大厅,联系人:王慧,联系电话:0558-5392703)。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临泉县2021年度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就业高校毕业生生活补助申报表
临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5月5日